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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胎記是否需要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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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嬰兒帶着一生的印記纔出現,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胎記,但是胎記的種類有很多,那麼寶寶的胎記需不需要治療呢?這是很多家長都想了解的,本文我們就一起來看看。

嬰兒胎記是否需要治療

色素性“胎記”,由真皮內細胞內特殊色素積聚沉着形成。隨着孩子年齡增長,真皮內細胞沉積的色素逐漸減少,大約2歲左右,此類“胎記”即大多完全消失,也有少數色素斑可部分地保留終身。它不會給身體健康和發育帶來不良影響。對於部位隱蔽,不影響外觀的色素斑,不需採取任何治療措施。

血管性“胎記”,又稱之爲血管瘤,是由胚胎時期殘留的毛細血管生長而來,多數出生時即存在。血管瘤並非真正腫瘤,其種類很多,表現不一。

毛細血管瘤,早期與紅色“胎記”外表相似,但大多數於嬰兒生後半個月左右出現,生後6個月內生長迅速。高出皮膚0.3~0.5釐米,呈紫紅色,逐漸變成鮮紅色。2~3歲時大部分吸收。到學齡期可完全消退。

海綿狀血管瘤,腫瘤大小及形狀不規則,由擴張的血管竇和充滿血流的腔隙形成,外觀似海綿狀。不僅見於皮膚,全身各器官均可發生,有時體積很大而且深至皮下組織或肌肉層。

蔓狀血管瘤,是由動脈、靜脈互相溝通而形成的血管瘤,比較少見。

血管瘤的治療應由醫生根據孩子的年齡、病變種類及發生部位確定。除發展迅速或生長部位比較特殊外,通常宜先觀察一個階段,再作處理。目前,治療方法主要有冷凍、激光、及硬化劑注射,也可用放射性磷、放射性鍶敷貼於腫物表面及手術切除等。一般早期治療,效果良好,治癒率高,且不留下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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