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緊急避孕是一種較為安全性,對身體沒害的藥品,有的乃至能夠緩解經痛、清除痘痘、毛多和使月經更規律性,提高性功能等。
可是,有的女性不適合避孕藥:
(1)身患急、慢性肝病、慢性腎炎、腫瘤、糖尿病患者、血壓高、血液疾病的婦女,服藥後可使病況加劇。
(2)月經過少的病人,長期性服藥,可使子官子宮內膜呈委縮情況,造成停經。
(3)精神病患者。由於他們不可以非常好地把握服藥的週期性。
(4)生完孩子大半年的哺乳期間婦女,延期應用。由於藥品能抑止分泌乳汁。
(5)人流後的婦女,要等月經月經來潮後服用。
(6)四十五歲之上的婦女,不適合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