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極高危的標準為三級高血壓合併危險因素、三級高血壓合併靶器官損害、存在併發症等,具體如下:
高血壓患者的高壓達到180mmHg以上,或低壓達到110mmHg以上,即為三級高血壓。如伴隨血脂異常、抽煙喝酒、身體肥胖、冠心病家族史等1-2個危險因素,就可稱作高血壓極高危。
如患者出現了三級高血壓,並伴隨左心室肥厚、頸動脈粥樣硬化斑塊、血肌酐輕度升高、尿微量蛋白增高等靶向器官損害表現,也屬於高血壓極高危。
高血壓患者有腦出血、腦梗死、高血壓腦病、高血壓危象、急性心梗、高血壓心臟病、急性心衰等等併發症時,無論高血壓屬於幾級,都可稱作是高血壓極高危。可根據血壓水平,將疾病分為高血壓一級極高危、高血壓二級極高危、高血壓三級極高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