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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華納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訴訟進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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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88799證券簡稱:華納藥廠公告編號:2021-033

湖南華納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訴訟進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案件所屬訴訟階段:二審判決

●公司所處當事人地位:湖南華納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爲上訴人

●涉案金額:公司與大連中信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中信”)共同承擔南京聖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聖和”)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80萬元。

●公司已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湖南華納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第十一節、其他重要事項”之“三、重大訴訟或仲裁事項”,就案件的基本情況及前期進展進行披露。

●是否會對公司損益產生影響:

目前,涉訴產品左奧硝唑片仍處於推廣階段,公司2019、2020年度左奧硝唑片的銷售收入分別爲人民幣63.15萬元和115.18萬元,分別佔公司當年度營業收入的0.08%和0.12%;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左奧硝唑片庫存爲零;訴訟結果將導致公司在所涉專利有效期1

1注:專利“左旋奧硝唑在製備抗厭氧菌感染藥物的應用”(專利號爲ZL200510068478.9)保護有效期截至2025年4月28日;專利“左旋奧硝唑在製備抗寄生蟲感染的藥物中的應用”(專利號爲ZL200510083517.2)保護有效期截至2025年7月8日。

內無法繼續生產並銷售左奧硝唑片,訴訟結果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對募投項目實施的影響:

公司在規劃募投項目時充分考慮了左奧硝唑片劑相關專利侵權案件敗訴可能對募投項目實施產生的潛在影響,故採用與其他原料藥品種共線生產的方式進行設計;該募投項目預計投入金額爲1,936.67萬元,佔全部募投資金的1.40%;2019年公司左奧硝唑原料藥產量1.70噸,佔該生產線設計生產規模的5.68%;2020年公司左奧硝唑原料藥產量1.30噸,佔該生產線設計生產規模的4.32%,本次訴訟不會對公司募投項目實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近日,公司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0)最高法知民終1156號)和《民事判決書》((2020)最高法知民終1158號),最高人民法院就上述涉訴專利糾紛案做出判決。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訴訟基本情況

2019年8月2日,南京聖和作爲原告向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起訴,認爲公司與大連中信製造、銷售、許諾銷售的產品左奧硝唑片侵犯了其專利號爲ZL200510083517.2及ZL200510068478.9的兩項發明專利。2020年5月22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就上述事項作出判決,判決結果如下:

“判決一:1.公司於該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對南京聖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名稱爲“左旋奧硝唑在製備抗寄生蟲感染的藥物中的應用”(專利號爲ZL200510083517.2)的發明專利權的侵害;2.大連中信於該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對南京聖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名稱爲“左旋奧硝唑在製備抗寄生蟲感染的藥物中的應用”(專利號爲ZL200510083517.2)的發明專利權的侵害;3.公司和大連中信於該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共同賠償南京聖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300,000元及合理費用100,000元;4.駁回南京聖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其餘訴訟請求。

判決二:1.公司於該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對南京聖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名稱爲“左旋奧硝唑在製備抗厭氧菌感染藥物的應用”(專利號爲ZL200510068478.9)的發明專利權的侵害;2.大連中信於該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對南京聖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名稱爲“左旋奧硝唑在製備抗厭氧菌感染藥物的應用”(專利號爲ZL200510068478.9)的發明專利權的侵害;3.公司和大連中信於該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共同賠償南京聖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300,000元及合理費用100,000元;4.駁回南京聖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其餘訴訟請求。”

公司不服上述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1年7月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湖南華納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第十一節、其他重要事項”之“三、重大訴訟或仲裁事項”。

最高人民法院於2020年7月27日立案,並分別於2021年1月11日、2021年4月25日公開開庭審理上述案件,現已審理終結。

二、訴訟判決結果情況

訴訟結果爲: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公司與大連中信共同承擔南京聖和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80萬元及訴訟費用。

三、本次訴訟對公司的影響

1.目前,涉訴產品左奧硝唑片仍處於推廣階段,公司2019、2020年度左奧硝唑片的銷售收入分別爲人民幣63.15萬元和115.18萬元,分別佔公司當年度營業收入的0.08%和0.12%;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左奧硝唑片庫存爲零;訴訟結果將導致公司在所涉專利有效期內無法繼續生產並銷售左奧硝唑片,訴訟結果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2.公司在規劃募投項目時充分考慮了左奧硝唑片劑相關專利侵權案件敗訴可能對募投項目實施產生的潛在影響,故採用與其他原料藥品種共線生產的方式進行設計;該募投項目預計投入金額爲1,936.67萬元,佔全部募投資金的1.40%;2019年公司左奧硝唑原料藥產量1.70噸,佔該生產線設計生產規模的5.68%;2020年公司左奧硝唑原料藥產量1.30噸,佔該生產線設計生產規模的4.32%,本次訴訟不會對公司募投項目實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3.公司將進一步採取相關法律措施,依法主張自身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公司和廣大股東的利益。

湖南華納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31日

證券代碼:688799證券簡稱:華納藥廠公告編號:2021-032

湖南華納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被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1年12月30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麓天路28號C7棟公司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特別表決權股東、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表決權數量的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黃本東先生主持,會議採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召集人資格、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湖南華納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祕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均以現場會議或視頻會議形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均以現場會議或視頻會議形式出席;

3、董事會祕書竇琳女士出席本次會議;公司全體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2、議案名稱:《關於修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3、議案名稱:《關於修訂公司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涉及重大事項,應說明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上述所有議案均爲普通決議議案,已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2以上通過;

2、議案1、議案2對中小投資者進行單獨計票;

3、關聯股東湖南華納醫藥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徐燕、金焰對議案2迴避表決。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

律師:蔣廣輝、于濤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見證律師認爲,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均爲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華納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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