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性骨髓瘤是一種常見的血液腫瘤,臨床上多以骨破壞、骨痛為首要表現,多發性骨病變,成為主要臨床問題。化療是治療多發性骨髓瘤的主要手段,但是在臨床上由於骨髓瘤多發於脊柱、骨盆及股骨等,易造成壓縮性病理骨折及截癱等,在這種情況下應進行手術治療。北京朝陽醫院骨科杜心如
認為有以下情況時應進行手術治療:
1.脊柱病理骨折,繼發不穩定。
2.椎管內腫。
3.椎體或附件腫塊擠壓脊髓。
4.腫塊較大,為減輕腫瘤負荷,使化療更有效。
手術的目的不是根除腫瘤,而是穩定脊柱,消除脊髓壓迫,脊髓功能恢復,使患者雙下肢感覺、運動功能恢復、雙便功能恢復,提高生活質量。此外,脊柱還能承受力,恢復行走、負荷等功能,避免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