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曝光了某公司搭建員工行為監測系統,據稱是為了提前知道員工是否有跳槽意向,但這個行為很難讓人理解,那麼,使用離職監控系統侵犯員工隱私嗎?如何看待在員工電腦安裝監控?下面本站小編就帶來介紹。
近日,由網友曝光公司搭建員工行為監測系統,引發關注。據悉,該系統可通過聊天記錄和流量使用情況,提前獲知員工是否有跳槽意向。
隨後,有提供類似服務的技術公司卻表示,這樣的服務非常合法,很多公司都在用。
然而,這樣的系統真的合理合法麼?“離職監控系統”是否侵犯打工人隱私?
首先必須明確,員工的離職傾向屬於其個人事務,應當享有“隱私權”;而用人單位對員工也享有用工管理權。
不少用人單位都在規章制度中明確禁止員工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上網行為,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通過技術手段進行監控,也有一定合理性。
使用離職監控系統是否侵犯員工“隱私權”,並不能一概而論,關鍵看用人單位在安裝監控系統、監控員工行為之前是否明確告知員工並經過其同意。如果未經員工同意,這種行為涉嫌侵犯員工的個人資訊及隱私權。
如果用人單位已事先告知員工要通過軟體來監控其工作狀態的話,那麼從法律上來說,用人單位這種行為並不構成違法,不過應注意不能將員工的網頁瀏覽記錄等隨意對外公開。
如果單純看公司在員工的工作電腦上安裝監控系統的問題:
第一,從公司角度出發,提供給員工使用的電腦屬於公司所有的財產,對公司財產採取適當的監管措施當然是合法的,可以防止公司祕密洩露或者在洩露時及時採取措施補救。
第二,從員工角度出發,法律保護公民的隱私權,公司在電腦上安裝監控軟體以監控員工的個人行為、資訊等侵犯了員工享有的個人隱私、通訊祕密等,是不合法的行為。
結合兩個角度來看,如果公司出於正當的目的,在公司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或者以其他正規途徑提前告知員工,公司有權在提供給員工使用的電腦中安裝監控軟體,那麼此時員工的隱私權是可以受到一定限制的,員工相當於讓渡了部分的隱私權。
但應當注意的是,這種監控行為僅限於工作時間,非工作時間公司不應當監控員工的個人行為。
因此,公司在提前告知員工,充分保障其知情權的前提下,在提供給員工使用的電腦上安裝監控軟體的行為並不違法,司法實踐中一般也會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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