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第二條1、2款情況的人員,拿上邊說的相關證明材料可在市區內任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入戶手續。
(二)符合第二條3、4、5款情況的人員,拿上邊說的相關證明材料在入戶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入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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