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未成年保護法將於6月就開始實施了,相比之前,條文內容增加多項內容,對未成年的保護更爲全面,爲少年的你撐起了一把法律之傘,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有哪些變化?六大保護是什麼?下面本站小編就帶來介紹。
6月1日起,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那麼,有哪些應該瞭解的呢?
1、不滿16週歲不得開通網絡直播
2、平臺應限制未成年上網消費、打賞
3、未經允許手機不能帶入課堂
4、校園欺凌學校不得隱瞞
5、未成年人住酒店加強登記管理
6、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崗位有相關犯罪記錄者禁用
7、相關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證人一般不出庭作證
8、學校不能佔用假期集體補課
9、不準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
1、家庭保護
2、社會保護
3、學校保護
4、司法保護
5、政府保護
6、網絡保護
《未成年人保護法》條文已從72條增加到了132條,也對新問題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更加着力解決社會關注的涉及未成年人侵害問題。從原來的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四大保護”發展爲如今的“六大保護”,單設政府保護、網絡保護章節,進一步織密了未成年人保護的法網。
“六大保護”中,家庭保護仍然處於首位。其中明確規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的十項監護職責,如爲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關注其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等,同時也規定了十一項禁止行爲,如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菸(含電子煙)、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違法處分或侵吞未成年人的財產等。
作爲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父母往往會認爲自己可以決定孩子生活或學習方面的所有事情,尤其是離異後關於子女由誰撫養、如何探望等實際問題,許多父母不顧孩子的真實想法擅自草率決定,這是對未成年人權益的嚴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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