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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巴瘤治療結束後需要如何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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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劉澎顧史洋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血液科劉澎

淋巴瘤治療結束後需要如何跟進?

辛苦治療全部結束後,淋巴瘤患者進入了相對輕鬆的隨訪期。有些患者在治療期間處處小心,與醫護配合得非常好,但進入隨訪期後便開始馬虎和隨意起來,認爲既然自己疾病的用藥已全部結束,那隨訪就是流於形式的複查而已。其實不然,淋巴瘤作爲惡性腫瘤,亦具有惡性腫瘤最可怕的一面――復發。因此,暫時的緩解不是勝利的終點。治療結束後的隨訪對於早期發現疾病復發,提高存活率至關重要。

絕大多數侵襲性淋巴瘤的復發在治療結束後的5年內,越接近治療結束時間,復發風險越大。臨牀上通常把5年不復發視爲臨牀治癒,可見前5年的隨訪有多重要。有些患者認爲淋巴瘤復發就沒有希望,也沒有必要再治療,所以複查跟蹤也沒有用。其實,如果能儘早地發現疾病的復發,並積極予以二線方案化療和/或局部放療,如果患者條件符合還可考慮予自體幹細胞移植等措施強化鞏固,經過這樣的綜合治療,仍有相當一部分患者能再次獲得臨牀治癒。

既然淋巴瘤治療結束後的隨訪這麼重要,那麼何時隨訪呢?跟蹤時我們應該注意什麼?推薦的原則是:沒不舒服定期查,有不舒服隨時查。這句話的意思是,當患者沒有不適症狀時,建議在治療結束後的第一、第二年每三個月複查一次,第三到第五年每六個月複查一次。但是,如果患者有發病時的不適症狀,例如發熱、盜汗、不明原因的體重下降、身體表面接觸塊狀、器官受到影響的症狀等,不拘泥於上述時間點的限制,爲了避免早期復發的線索,必須儘快回到醫院進行跟蹤。複查的項目由血液科專業的醫師根據患者的病情具體安排,主要包括詳細的病史詢問和體格檢查;血常規、生化(如肝腎功能、beta-2微球蛋白、LDH)、免疫(如淋巴細胞亞羣)等化驗項目;以及心電圖、腫瘤影像學等檢查項目。值得指出的是,近年來PET-CT在淋巴瘤跟蹤中的地位得到了充分體現,作爲跟蹤淋巴瘤早期復發最敏感的檢查手段之一,越來越多的論着和指南推薦用PET-CT代替通常的胸部x線照片、腹部超聲波等影像學檢查作爲淋巴瘤跟蹤的重要檢查項目。最後,無論複查結果如何,都要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情,與家人、醫務人員戰勝淋巴瘤這個共同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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