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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招聘不能有什麼歧視性內容 哪些行爲涉及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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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社部對網絡招聘的一些內容進行了相關規定,不得含有歧視性內容,比如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等,在職場中,性別歧視是非常常見的,那麼,哪些行爲涉及性別歧視?下面本站小編就來說說。

網絡招聘不能有什麼歧視性內容 哪些行爲涉及性別歧視

網絡招聘不能有什麼歧視性內容

今日,人社部發布了《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徵求意見稿要求,用人單位向網絡招聘服務機構提供的單位基本情況、招聘人數、招聘條件、用工類型、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等招聘信息,應當合法、真實,不得含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視性內容。

哪些行爲涉及性別歧視?

1、限定性別或性別優先

2、以性別爲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

3、詢問婦女婚育情況

4、將妊娠測試作爲入職體檢項目

5、將限制生育作爲錄用條件

6、差異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網絡招聘不能有什麼歧視性內容 哪些行爲涉及性別歧視 第2張

如果女性在求職中遭受性別歧視,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最高人民法院已設置“平等就業權糾紛案由”,各地法院可依法受理婦女就業性別歧視相關起訴。司法部門還會爲遭受就業歧視的女性提供相關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爲了打造有利於女性就業的環境,國家提出了一系列舉措:加強面向女性的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推進中小學課後服務和嬰幼兒照護服務,完善落實生育保險制度,消除就業女性的後顧之憂。同時,大力開展宣傳引導,逐步消除性別偏見,引導婦女合法理性維護自身權益,引導全社會尊重愛護婦女。對於保障女性平等就業權益表現突出的用人單位,有關部門將予以表彰。

法律知識延伸

我國法律對於就業歧視有哪些規定?

1、《勞動法》第十二條 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

2、《勞動法》第十三條 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爲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3、《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和社會保障權利。

4、《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條 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婦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5、《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 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等方面,應當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得歧視婦女。

6、《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 在職工的招用、轉正、晉級、職稱評定、勞動報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不得歧視殘疾人。

網絡招聘不能有什麼歧視性內容 哪些行爲涉及性別歧視 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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