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栓性淺靜脈炎是位於人體體表的可視靜脈的急性非化膿性炎症,常伴有血栓形成。是一種血管血栓性疾病,病變主要累及四肢淺靜脈。血栓與炎症互爲因果。本病與感染、外傷、靜脈內長期置管、注射高滲溶液和硬化劑、長期臥牀者、術後恢復期患者、血液凝固性增高等因素有關。
位於小腿的淺靜脈離心較遠,壁較薄,靜脈曲張嚴重,血栓性淺靜脈炎多見於下肢。
1.血流緩慢淤滯
肢體活動減少或活動受限,血流緩慢,凝血因子濃度增高,長期臥牀,肌力降低,對血管壁支撐力減弱,血管受壓,導致血液迴流不暢而誘發。
2.血管壁損傷
機械損傷如長期反覆靜脈穿刺、置管,輸注各種刺激性強的高滲性溶液。
3.血液高凝狀態
手術外傷、燒傷、心肌梗死、輸血、腫瘤等導致高凝可誘發。
4.血管壁彈性降低
如高齡、吸菸、糖尿病、肥胖、肢體水腫、心衰等也可誘發。
治療
1.一般治療
(1)以預防爲主,病後及術後儘早進行肢體活動。
(2)長期靜脈輸液者應定期更換注射靜脈。
(3)已發生血栓性靜脈炎者,需臥牀,擡高肢體30°至疼痛及水腫消失。
2.藥物治療
(1)抗凝治療,侷限性淺靜脈炎者一般不需要抗凝治療,廣泛或進行性淺靜脈炎及深靜脈血栓應給予抗凝治療。
(2)疼痛嚴重者,給予止痛劑治療。
(3)有炎症者可給予抗生素治療,化膿性血栓性靜脈炎應給予大量抗生素治療。
(4)中藥治療。
3.局部治療
(1)給予局部熱敷、熱療等治療。
(2)慢性靜脈淤滯引起水腫者可穿彈性襪。
4.手術治療
(1)發生肺栓塞危險者可行近端靜脈結紮。
(2)出現肢體壞疽者需行截肢(趾)手術。
(3)四肢有殘留結節條狀物而時常疼痛者,可以手術切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