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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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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併發症

我們都知道,小病不治就會變成大病的,就像我們常見小兒手足口病,症狀輕微的話就以發熱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皰疹爲主,只有少數患兒可能會出現中樞神經系統、呼吸系統損害,而個別重症患兒病情進展快,容易發生死亡。那麼,手足口病有哪些併發症呢?

手足口病的症狀

1、一般症狀表現

(1)急性起病,潛伏期3-5天,有低熱、全身不適、腹痛等前驅症。口腔粘膜出現散在疼痛性粟粒至綠豆大小水皰,手、足出現斑丘疹、皰疹,初起爲斑丘疹,後轉變爲皰疹,圓形或橢圓形,約3-7mm如米粒大小,較水痘皮疹爲小,質地較硬,周圍有紅暈,皰內液體較少,在灰白色的膜下可以見到點狀或片狀的糜爛面。皮疹消退後不留瘢痕或色素沉着,如有繼發感染常使皮膚損害加重。

(2)除了手足口外,也可以在臀部及肛門附近,偶爾看到在軀幹和四肢出現皰疹,數天後乾涸、消退,皮疹無瘙癢,無疼痛感。

(3)個別小孩可出現泛發性丘疹、水皰,伴發無菌性腦膜炎、腦炎、心肌炎等。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慾不振、噁心、嘔吐、頭痛等症狀。

(4)部分病例僅表現爲皮疹或皰疹性咽峽炎。全病程約5-10天,多數可自愈,預後良好,無後遺症。

2、重症病例表現

少數病例(尤其是小於3歲者)可出現腦炎、腦脊髓炎、腦膜炎、肺水腫、循環衰竭等。

(1)呼吸系統表現爲:呼吸淺促、困難,呼吸節律改變,口脣紫紺,口吐白色、粉紅色或血性泡沫液(痰),肺部可聞及痰鳴音或溼羅音。

(2)神經系統表現爲:精神差、嗜睡、頭痛、嘔吐、易驚、肢體抖動、無力或癱瘓;查體可見腦膜刺激症、腱反射減弱或消失;危重病例可表現爲頻繁抽搐、昏迷、腦水腫、腦疝。

(3)循環系統表現爲:面色蒼白,心率增快或緩慢,脈搏淺速、減弱甚至消失,四肢發涼,指(趾)發紺,血壓升高或下降。

手足口病的併發症

通常不嚴重,幾乎所有病人不需治療便可康復。手足口病通常在7-10天內痊癒,併發症不常見。極少病人可併發無菌性或病毒性腦膜炎,其症狀是發熱、頭痛、頸直或背痛,其他常見的併發症有:心肌炎 腦炎或腦膜炎、肺炎、肺水腫、脊髓灰質炎樣肢體癱瘓、過敏性紫癜等,多發生於發病後2~5 天。如不及時治療,可能致命。死亡率極低,僅十萬分之一或幾萬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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