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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3周到8周是孕婦高敏期 孕期服藥對胎兒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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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孕媽媽在前期不知道自身孕期的狀況下,假如服食了一些藥物時通常會手足無措,擔憂會對胎兒導致危害,對是否中止妊娠猶豫不定。

孕3周到8周是孕婦高敏期 孕期服藥對胎兒有何影響

優生的視角看來,誤食藥物對胎兒是不是導致危害看起來至關重要。

迄今截止,藥物對胎兒的具體致畸功效及潛在性的毒副作用是難以估計和預測分析的。現階段看來,惟一的一條大約的預測分析方式便是不必徹底從藥物的藥用價值及作用機制考慮,而關鍵從服藥時間及相關病症來多方面考慮到。

一般而言,服藥時間產生在孕3周(閉經3周)之內,稱之爲月經安全期。因爲這時胚胎體細胞總數較少,一旦受有害物質的危害,體細胞損害則無法修補,難以避免會導致流產。這時服藥無須謀生畸形胎兒憂慮。如果沒有一切小產跡象,一般表明藥物未對試管胚胎導致危害,能夠再次懷孕

孕3周至縣8個星期內稱高敏期。

這時試管胚胎針對藥物的危害更爲比較敏感,致畸藥物可造成致畸功效,但不一定造成流產。這時應依據藥物毒副作用的尺寸及相關病症多方面分辨,若發生與此有關的陰道流血,不適合盲目跟風安胎,應考慮到中止妊娠。

孕8周至縣孕4--5個月稱之爲中敏期,這時是胎兒內臟器官進一步生長髮育完善的階段,針對藥物的毒副作用比較比較敏感,但大部分不造成流產,致畸水平也難以預料。這時是不是中止妊娠應依據藥物的毒副作用尺寸等要素全方位考慮到,及時止損後再作決策。再次懷孕者應在懷孕中、末期作孕婦羊水、B超等查驗,若是發覺胎兒出現異常應予以引產手術;若是染色體變異或先天新陳代謝出現異常,應視病況輕和重及愈後,或儘早終止懷孕,或給予宮腔內醫治。

孕5個月之上稱低敏期。這時胎兒各內臟器官基本上早已生長髮育,對藥物的敏感度較低,服藥後不常出現顯著畸型,但可發生水平不一的生長髮育出現異常或侷限危害,如眠爾通造成胎兒生長髮育生長遲緩,苯巴比妥鈉造成顱腦損傷,氨苄青黴素、奎尼丁造成失聰等。這時服藥務必十分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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