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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3歲幼女懷孕”事件 淺談《未成年人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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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則“如皋一醫院彩色超聲檢查報告單顯示一13歲女孩懷孕”的圖文信息引發網民關注。3月23日如皋市公安局發佈通報,經公安機關查明:2022年3月3日,警方接到報警後,經審查後於3月4日立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金某磊(男,系未成年人)涉嫌強姦於當日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警方提醒,該案涉及未成年人,希望社會各界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不傳播擴散相關圖文信息。據報道,事件的起因系江蘇南通一名男子疑似炫耀13歲的女友懷孕了,併發了一張彩超圖和報告單,“快來看我的崽!”,警方發現後將該男子抓獲。

從“13歲幼女懷孕”事件 淺談《未成年人保護法》

這條信息之所以引發輿論高度關注,是因爲這起事件涉及對未成年人犯罪。爲切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全面綜合司法保護,及時有效懲治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我國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13歲幼女懷孕”事件與2020年《北京兒童醫院接診三歲女童,醫生檢查完果斷報警……》形成鮮明對比,“三歲女童因頭部外傷入院,出現了頭暈、嘔吐、精神反應弱等症狀,急診科醫生立刻採取了急救措施。檢查顯示,小靈左側額顳頂枕顱板下出血,伴蛛網膜下腔出血。多位專家經過會診,認爲小靈可能遭受了家庭暴力,一致決定立刻報警。駐院民警接到報警後,案件被移送至門頭溝公安分局辦理。”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是指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行使公權力的各類組織及法律規定的公職人員,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其中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中就包括醫院、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診所等醫療機構。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發現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情形,都有權勸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控告。國家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亦規定,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教育、訓練、救助、看護、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以及其他公民和單位,發現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的,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情況包括: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隱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損傷的;不滿十四周歲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懷孕、流產的;十四周歲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懷孕、流產的;未成年人身體存在多處損傷、嚴重營養不良、意識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毆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未成年人因自殺、自殘、工傷、中毒、被人麻醉、毆打等非正常原因導致傷殘、死亡情形的;未成年人被遺棄或長期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發現未成年人來源不明、失蹤或者被拐賣、收買的;發現未成年人被組織乞討的以及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等情形。

據媒體報道,本案中的女孩才13歲,B超單上也是詳細標註了年齡,因此符合 “不滿十四周歲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懷孕、流產的”的情形,產檢醫院和醫務人員沒有及時報警,顯然未盡到法定的義務。如果負有報告義務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未履行報告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機關或者本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相關單位或者單位主管人員阻止工作人員報告的,予以從重處罰。

另外,關於強姦罪的規定,需要根據受害人的年齡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於不滿十二週歲的被害人實施姦淫等性侵害行爲的,應當認定行爲人“明知”對方是幼女。對於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被害人,從其身體發育狀況、言談舉止、衣着特徵、生活作息規律等觀察可能是幼女,而實施姦淫等性侵害行爲的,應當認定行爲人“明知”對方是幼女。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偶爾與幼女發生性關係,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不認爲是犯罪。由此,即使13歲女孩自願與對方發生關係,對方明知其未滿14週歲的,也涉嫌構成強姦罪。但是,如果嫌疑人未滿十四周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不負刑事責任。

強制報告制度作用的發揮,關鍵在於落實。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嚴重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嚴重影響廣大人民羣衆安全感,性質惡劣,危害嚴重。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收治遭受或疑似遭受人身、精神損害的未成年人時,應當保持高度警惕,按規定書寫、記錄和保存相關病歷資料,固定證據,並依法履行強制報告義務,讓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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