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領域的一大重磅法規出來了,《家庭教育促進法》裏面包含了“家庭責任”“社會協同”,法律責任等等方面的劃分和規定,也即是說父母進入依法帶娃時代。那麼依法帶娃意味着什麼?下面本站小編帶來介紹。
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開始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首次就家庭教育進行專門立法。家庭教育從“家事”上升到“國事”,今後,所有的家長、父母必須“依法帶娃”了。
該法中提到:家庭教育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和個體差異;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三)遵循家庭教育特點,貫徹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四)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協調一致;
(五)結合實際情況採取靈活多樣的措施。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學習、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學習負擔,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因性別、身體狀況、智力等歧視未成年人,不得實施家庭暴力,不得脅迫、引誘、教唆、縱容、利用未成年人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活動等。
家庭教育終於被搬上法律舞臺了,其實與其說是法律,不如理解爲一種指導方案,沒有罰款或是拘留之類的字眼,主要是促進作用:
1,重視家庭教育=讓父母別工作了:這是最大的誤區,會不會教育和有沒有時間教育是兩個問題,此法出臺也是爲了讓一些拿沒時間當藉口的父母,好好審視科學育兒方法。
2,針對社會問題的促進方式:《促進法》針對例如“留守兒童”“單親家庭”的孩子,有具體的引導措施,這也是《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延伸。
3,“雙減”政策與《家庭教育促進法》有何關聯:“雙減”是特定時段的政策要求,《促進法》是長期的借力,兩者共同目標都是讓未成年健康成長,讓父母育人育己。
具體是否對家庭教育有促進作用,還要看社會學校的相關配套設施是否落實到位,特別是心理輔導和家庭教育指導是否真正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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