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一位老人酒後乘車用皮帶勒司機脖子,隨後司機掙脫開了下車,腳踹老人並與其發生爭吵,並且這兩人還是認識的,那麼具體是怎麼回事呢?如何看待老人的行爲?下面本站小編帶來介紹。
5月15日,陝西延安,網曝一老人乘坐出租車時,用皮帶勒住司機脖子。
視頻顯示,司機被勒住後迅速掙脫,隨後下車腳踹老人並與其發生爭吵。據延長縣張家灘派出所民警稱,涉事雙方已相識多年,曾有合作關係。據瞭解,當日老人乘車前曾喝酒,事發後雙方已私下調解,出租車司機不追究乘車老人責任。
這種行爲不僅危害司機安全,也影響行駛途中其他車輛的安全呀!
司機被勒,駕駛明顯會受影響,最終影響的是公共安全了……我覺得即使要調解,在調解以後也要給老頭一定程度的處罰。就算老頭行爲不構成犯罪,也要給老頭治安管理處罰。在道路上影響司機駕駛太不安全了....不加以處罰,他根本不知道這其中的利害關係。
至少給他個處罰,讓他知道自己行爲的社會危害性多大。
往嚴重了說,這種行爲已經涉嫌故意殺人(未遂)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這是公訴案件,不是被害司機諒解就可以不追究的。無論老人與司機之間有什麼私人恩怨,有什麼難言之隱,無論是否達成和解,這種嚴重刑事犯罪必須立案偵查,嚴厲懲處。
十年前,刑法修正案(八)做出老年人犯罪的特殊規定: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我一直擔心,這一規定會被人利用。一方面,壞老人更加肆無忌憚地實施犯罪行爲,另一方面,一些犯罪分子將老年人作爲犯罪工具。同時,司法機關在面對老年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會網開一面,放縱犯罪。
中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犯罪的情形會越來越多。如何既保障老年人的權益,又能有力地打擊犯罪,需要立法機構和司法機關認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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