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育兒教育 > 懷孕 > 勞動法產檢假規定

勞動法產檢假規定

來源:媽媽百科網    閱讀: 2.25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勞動法產檢假規定

對於懷孕的媽媽們,能夠有一個寬裕的假期能把自己的寶寶安全出生,並且能夠給自己一個合適的療養期是每位媽媽們關注的問題,可能還有的人不知道,國家對這方面的規定是非常好的,充分肯定了孕婦們的工作勞動。小編帶你們來了解一下勞動法產檢假規定吧。

勞動法產檢假規定

1、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該規定並未對孕期檢查的時間和次數作出規定,只要是正常必要的產檢,都應該計入勞動時間。

2、不同的國家根據自己的國情、醫療技術的發展水平制定出了相應的產前檢查方案,我國婦女孕前檢查的方案爲:初查:孕12周之前;複查:12周後每4週一次,28周後每2週一次,36周後每週一次。檢查中發現異常應根據醫生意見,增加檢查次數,按時檢查以防止發生意外。

3、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以上就是小編對於勞動法產檢假規定的相關資料總結,對於孕期的媽媽們可以給自己一個美好的假期,讓自己休息到位照顧好寶寶是對每一位正在懷孕的母親們的支持,畢竟都屬於弱視羣體。以防那些扣產假的不良老闆,應當對婦女負到相應的責任。

備孕
懷孕
分娩
月子
新生兒
0-1歲
1-3歲
3-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