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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重症肝炎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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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重症肝炎症狀

重症肝炎是一種嚴重肝臟疾病,可引起肝功能衰竭。如果在懷孕前已經患有肝炎疾病,由於懷孕期間母體肝臟功能負擔也會加重,會誘發重症肝炎,一旦妊娠合併重症肝炎,如果不及時進行治療,病情發展迅速,容易造成母嬰死亡,那麼妊娠合併重症肝炎症狀。

妊娠合併重症肝炎症狀

妊娠合併重症肝炎病情進展迅速,可發生於妊娠各期,但因妊娠晚期肝臟負擔加重,發生於妊娠晚期更爲常見。其症狀主要表現爲乏力、納差、噁心、嘔吐、腹脹、尿黃等;體徵上主要有皮膚及鞏膜黃染、肝臟縮小、肝臭、腹水等;因凝血功能障礙,患者有出血傾向,可見皮膚出血點、瘀斑、黏膜出血、陰道出血等;妊娠合併重症肝炎患者病情進展常伴隨肝性腦病或肝昏迷、中毒性腸麻痹,出現其他併發症如肝腎綜合徵、產後出血,瀰漫性血管內凝血、感染等,以上併發症常導致重型肝炎孕產婦死亡;併發症越多,孕產婦生存率越低。

妊娠合併重症肝炎怎麼辦

治療妊娠合併重症肝炎患者,建議及時儘早轉至有救治危重症孕產婦條件的醫院實施救治。

1、 妊娠早期:因妊娠期肝臟負擔加重,妊娠合併重型肝炎預後較差,且不利於胎兒生長髮育,一般建議適當治療後終止妊娠。

2、妊娠中晚期:重症肝炎經積極治療24~48 h後迅速終止妊娠。因母兒耐受力極差,過度的體力消耗可增加肝臟負擔,且肝昏迷難以配合分娩用力,分娩方式以剖宮產爲宜;麻醉方式一般選擇氣管內全身麻醉,但氣管內全身麻醉藥物代謝慢,術後殘留多,需要較長時間的支持治療。

通過本文以上的介紹之後,各位育齡女性應該認識到妊娠合併重症肝炎的危害,因此在計劃懷孕之前,一定要到醫院進行詳細的身體檢查,提前將不利於懷孕的因素排除,並且應當在調理好身體後,再考慮懷孕,這樣才能減少孕期發生疾病,保證母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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