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2021春節各地疫情零星出現,北京人設發佈春節加班的工資規定,分爲三種工時來計算,最多在崗7日可領17日加班費,這對於春節在崗的員工是好消息,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下面帶來全面介紹。
春節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通過集體協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等職工羣衆的工作和休息時間,並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工資。對於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在春節和休息日加班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或者根據職工意願安排補休。
其中,今年春節7天假期(2月11日至2月17日),2月12日、13日、14日爲法定節假日,2月11日、15日、16日、17日爲調休的休息日。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實行標準工時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加班,支付的加班工資是不同的。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日工資基數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能用調休或者補休來替代。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單位應該先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工資基數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300%還是200%的加班工資,都是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月工資之後,再另外支付的。
三種工時制度的加班工資計算
計算公式:
三倍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雙倍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每小時加班工資=日加班工資÷8
(21.75天爲平均每月計薪天數)
2021年春節放假的時間是從2月11日到2月17日,這一點跟往年沒有什麼變化,總共7天假期。而其中12日、13日和14日,這三天是國家法定的春節節假日。
根據我們現在的法律規定,在法定節假日要支付三倍工資。那麼三天乘以三倍就是9天工資,另外在11日、15日、16日和17日,是爲了湊成春節7天假期而進行調休的休息日。
按照規定,休息日加班要優先進行補休,但是如果不能補休的話,需要支付兩倍的工資。所以這4天加起來支付兩倍工資,總共就是8天。再加上前面的9天,正好是17日的加班費。這就是春節7天上班,能夠獲取17日加班費這個說法的由來。
對此有些網友覺得很贊,有些人表示懷疑:
熱評:
1、不是今年,之前理論上不也是17天嗎……前三天3倍算9日工資,後四天2倍算8日工資……總共17日加班費。
2、能不能給留京過年的補一個回家小長假,疫情控制住的時候,政府出面讓企業實行?
3、這是在倡導春節不休息?!別到時候家回不去、假沒休上、錢還領不到。
4、把公司老闆想的太理想了,恨不能少發一分錢
5、真想把人留住。就早點放假,讓人準備過年的東西
以上就是全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