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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幾個月可以請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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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幾個月可以請產假

對於很多正式單位比如學校、大公司等等,會有一些員工福利,比如女性懷孕後,可以請產假,來檢查身體,以及分娩後有產假來給寶寶餵奶、恢復身體。那麼懷孕幾個月可以請產假?這是很多女性想要了解的事情。通過下文來了解下吧。

懷孕幾個月可以請產假

1、產檢假: 懷孕第1—6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於妊娠確認,申請生育指標,以及生產培訓等。懷孕第6和第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懷孕第8個月,可享受2天假期。  懷孕9個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2、女員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包括15天的預產假。已婚婦女23週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爲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難產(剖宮產以及產程中使用吸宮器、產鉗等非正常順產的平產水術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產假需提供哪些證件

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和獨生子女證(父母雙方系獨生子女的(產婦及丈夫均爲獨生子女),2009年5月1日起,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35天產假。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爲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扣其工資、福利、補貼以及考勤獎金,不影響晉級、調工資,並計算其工齡,反之則違反國家勞動法,侵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並申請勞動仲裁。

懷孕期間有產檢假,而寶寶出生以後有三個月的假期,由於有的女性分娩的方式是剖腹產,這種方式相比順產不好恢復,所以需要至少三個月的時間來恢復身體。在申請產假的時候,需要很多證件,比如準生證、身份證、結婚證等等,沒有辦理的要提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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