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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婚育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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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婚育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自古以來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現如今婚姻自由,婚姻也是人生一大大事。一說起婚姻往往離不開婚育證明。那麼,辦理婚育證明需要什麼材料呢?如何辦理婚育證明呢?接下來,小編就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辦理婚育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1、申請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兩張、戶口簿、身份證,

2、已婚的應持結婚證,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務證、落實節育措施證明、查環查孕證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會撫養費徵收收據等證件,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申請表》。

如何辦理婚育證明

第一,在現居住地(現居住地不是戶籍所在地,跨縣(市)以上行政區域間的流動)居住一個月以上,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或以生育爲目的的異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齡婦女;要求育齡婦女(15-49歲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動人口應當在離開戶籍地前,應當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第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是證明流動人員的身份、婚姻狀況、生育狀況、落實節育措施狀況、計劃生育獎罰情況等便於有關部門對其進行管理;是便於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免費向流動人口提供人口和計劃生育的政策諮詢、避孕藥具、孕情、環情、病情檢查,以及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第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辦證流程:

本人向所在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村(居)委會進行登記備案。

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辦審覈,對提供資料齊全的,及時辦理《婚育證明》。

成年育齡人員到達現居住地後,應當在15日內到現居住地的鄉鎮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現居住地對未持有戶籍所在地發放的全國統一格式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成年流動人口,發給當事人《限期補辦婚育證明告知書》,並限期在一個月內補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在限期補辦期間,現居住可爲以下人員辦理臨時《婚育證明》:

經覈實、婚姻、生育信息完整、準確的;

在現居住地依法辦理暫住登記或居民登記1年以上,並具有穩定職業和住所的;

已採取絕育措施的。

以上便是小編爲大家介紹的關於辦理婚育證明的一些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哦。新婚不久的朋友們,如果想要辦理婚育證明又不知道怎麼辦理婚育證明,可以參考一下小編介紹的內容哦,其實辦理婚育證明也不會特別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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