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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後產檢什麼時候開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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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後產檢什麼時候開始做

產檢就是產前檢查,孕婦要定期到醫院進行產檢,懷孕初期以及懷孕中期一個月需要到醫院進行一次常規檢查,主要是檢查胎兒的發育情況,檢查孕婦的身體情況。懷孕最後一個月每個星期都需要到醫院進行一次產檢,那麼,懷孕後產檢什麼開始做呢?

懷孕後的常規產檢一般三個月後開始做,三個月後孕婦可以到醫院建檔,進行各項檢查,比如血常規檢查、尿常規檢查,乙肝、梅毒、丙肝等檢查,必要的情況下,還需要進行地中海貧血的基因篩查,以及染色體檢查等等。

女性在停經7-8周左右可以到醫院進行一次B超檢查,確定是單胎還是多胎,排除宮外孕的可能。確定爲宮內孕的情況下就可以繼續妊娠,如果檢查發現是宮外孕,需要馬上進行手術治療,宮外孕如果不能及時手術,容易大出血,還可以威脅生命安全。

孕婦要重視每一次的產檢,如果需要抽血化驗,要注意空腹到醫院檢查。如果產檢發現胎兒有異常的情況,要根據實際情況配合醫生進行處理。平時注意放輕鬆,不要有太大的心理壓力,同時注意多休息,不能做體力活以及劇烈的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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