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說這世界太小了,拐個彎就能碰到熟人,因此在職場中碰到了前任也不稀奇,但是想想都覺得很尷尬。那麼職場上遇到前任該怎麼辦?和前任在一家公司如何應對?下面本站小編帶來介紹。
職場就是職場,感情就是感情。即便是分手時鬧得很難看的前任,在職場上遇見了也要公事公辦。或者是你還沒放下的前任,遇見了更是要讓自己保持理智。
之所以會有人糾結這個問題,本質就是對事物的邊界感不清晰。
如果你的邊界感清晰,那你會覺得自己遇見的是同事、合作伙伴、客戶…絕不會覺得自己遇見了前任。邊界感不夠清晰,這是很多人在生活中會犯的錯誤。本身每個人在自己的生活中都應該有一定的邊框,同事就按同事的方式來相處,朋友、愛人就儘量放在生活中,而非職場裏。
當你能夠清晰地劃分清楚自己生活中的規矩和邊界,也就不會因爲職場中遇見前任、無法和同事處成朋友等等問題而苦惱了。
在工作上我們可以交流,可以合作,但是在私底下,沒有任何交集。其實對於女生來說這種做法真的就是最好的辦法了。
其他的無非就是四種情況:
1.一笑泯恩仇
不管以前發生過什麼,再次見面的時候,發現自己已經全部放下,心裏只剩下一點的懷念,而自己,還是願意爲對方送上祝福。在偶遇的時候,彼此相視一笑,就是兩個人的結果。
2.躲避或尷尬
不經意看見了曾經的愛人,會慌忙躲開,也許是爲 了避免尷尬。無法面對他,也不知該如何面對, 真的躲不過去就尷尬一笑或者敷衍幾句。敷衍過後,心裏會鬆一口氣。
3.擦肩而過
既不選擇躲避, 也不打算寒喧,對待前任就跟陌生人一樣,甚至比陌生人更加冰冷。在街頭巷角遇見後,會一臉冷漠地擦肩而過。 對待前任的態度是,不淚咒也不祝福,因爲他只是個無關的人。
4.重歸於好
就像《何以笙第默》中的何以琛和趙默笙一樣,分開7年仍然愛着彼此, 在重遇後,冰釋前嫌, 重新開始,而有可能你們也是如此, 最終也選擇了繼續。 這種情況下,要分清你愛的是以前起的感覺還是眼前這個人。更不要在有了家庭後,還去再去打擾。
希望我們以後遇到這種問題,能夠做到不在乎的,纔是真正的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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