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吃飯不買單,還理直氣壯自稱以天使名義“掛賬”,面對警察也非常囂張,這種吃霸王餐行爲也是“無敵”了,那麼,如何看待吃飯不買單行爲?下面本站小編就帶來介紹。
近日,廣東廣州一女子吃飯不給錢還自稱天使,並表示以天使名義"掛賬"。
"虎落平陽被犬欺,這兩個月天使沒錢",她還稱食物難吃,"燒鵝沒有鹽,那個廚師是不是流浪漢來做的。天使是揚善除惡的,對這種惡毒的行徑,你說該怎麼處置。"
據報道,10月27日,廣州一女子在飯館共消費了一百多元,但拒絕買單,並稱自己是“天使”,坦然表示要以“天使”的名義掛賬。店家沒辦法,直接報警了。
但面對警察,該女子仍然十分囂張:“你知道我是誰嗎?我是天使,我肯定要給錢的,我只是要掛賬‘’。
女子還稱天使是揚善抑惡的,該店食物難吃,“燒鵝沒有鹽,那個廚師是不是流浪漢來做的‘’,面對店家‘’惡毒‘’的行徑,她質問警察怎麼處置。該女子最後還說:“虎落平陽被犬欺,這兩個月天使沒錢。‘’
飯店老闆李先生稱後瞭解到該女子是慣犯,曾多次吃霸王餐,腦子肯定沒問題。
明明就是想吃“霸王餐”,還在那裏裝瘋賣傻。真是可惡!
天使在大家心目中都是正義、善良、美麗的化身。難怪有網友說,天使從不拖欠,更不會揭人短,天使的心腸不允許天使這樣做。
法官提醒:廣大消費者在外消費時應以誠相待、量力而行,切勿心存僥倖惡意逃單。吃霸王餐等惡意消費行爲不僅擾亂了商家正常的營業秩序,還可能使逃單者受到行政處罰或承擔刑事責任。
與此同時,商家如遇類似情況,要理智處理、及時報警,積極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毀損、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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