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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女職工產假工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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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4年甲午馬年,老人們會說百年難得一次,所以今年生馬寶寶的人可謂是特別多,小編認爲,生孩子這種事情嘛,可遇不可求,一切順其自然就可,但是我們也要關注一下錫城媽媽們的心聲,最近就有網友在論壇上詢問:在無錫,產假怎麼放?產假可以帶薪休嗎?這些問題,小編今天一一爲大家解答
無錫女職工產假工資規定
無錫女職工產假工資規定

據小編問了公司人事才知道:女職工產假期間,如已參加了生育保險,根據生育保險的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醫療津貼,其所在單位不再支付產假工資。那麼就有人關心起生育生活津貼的標準是什麼了。

生育生活津貼的標準是該年度本人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如員工所在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產假期間應當按規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女職工應當得到的生育保險其他待遇,也應當由單位承擔。

女職工產假的假期:

2013年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以下情況執行:

1.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八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八十三天。

2.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98天產假:

女員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8天的產假,包括15天的預產假。已婚婦女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爲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難產(剖宮產以及產程中使用吸宮器、產鉗等非正常順產的平產手術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基本產假情況就是這樣,但是如果難產可以增加天數也是需要醫院出具難產證明的,一般情況下是醫院醫生會根據實際情況,在產婦的出院通知單上直接表明生產情況是否屬於難產,或者直接寫出“建議休難產假”等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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